办事指南
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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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再生育申请表(需双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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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填写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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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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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育证》 |
该业务可在网上办理,登录《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有关资料即可申请办理生育证,网址为:http://jsbz.jxhfpc.gov.cn/
附件1
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
编号:
女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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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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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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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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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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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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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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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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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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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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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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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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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属_____婚;女方属_____婚(填写初婚或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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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现有 _男_ _ _女(其中:收养_____男___女)(填写子女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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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签名: 男方签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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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请核实夫妻双方填写情况是否属实,并对照《条例》是否同意其再生一胎)
公 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男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请核实夫妻双方填写情况是否属实,并对照《条例》是否同意其再生一胎)
公 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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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男)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
公 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女(男)方户籍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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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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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经办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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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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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再生育申请审批承诺书
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份号码 |
婚姻 状况 |
婚姻变动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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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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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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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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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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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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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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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子 女情况 (含收养)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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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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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男方: 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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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形 (在□内打√) |
□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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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附件材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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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完全真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男方): (签名、手印) 承诺人(女方): (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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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生 育 证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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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工作单位: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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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现居地址: 现有子女数:□男 □女
工作单位:
发证单位: 生育证编号: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 项。 发证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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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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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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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以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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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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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办理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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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以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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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办理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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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以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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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育服务免费项目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怀孕前3-6个月)。 服务内容: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1项、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 服务地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妇幼保健机构。 二、补服叶酸 服务对象: 怀孕前3个月的妇女或怀孕3个月内的孕妇。 服务内容: 领取叶酸。 服务地点: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三、孕产期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孕产妇。 服务内容:孕12周前随访建册、孕期5次产前随访、产后家庭访视、产后42天健康随访。 服务地点: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服务对象: 孕产妇、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 服务内容: 为孕妇在孕期开展1次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服务地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补助300元住院分娩费。 服务对象:持有江西省农业户口的住院分娩孕产妇。 服务内容:补助300元住院分娩费。 服务地点:各级具备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在省外住院分娩的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到户籍所在地指定机构领取住院分娩补助。 六、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服务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 服务内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皮埋(取皮埋)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服务地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 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服务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且接受了计划生育常规手术并发生术后并发症的。 服务内容: 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后,属于术后并发症的,免鉴定费及相应诊治费;鉴定不属于术后并发症的,费用自理。 服务地点:当地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医疗机构。 八、避孕药具发放 服务对象: 已婚育龄人群。 服务内容: 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服务地点: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村(社区)、单位计生室以及免费避孕药具小区自取点、自助发放机等。 九、其他服务项目 根据各地实施的免费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针对相关服务对象开展相应免费服务项目。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