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三科督查重点内容
   (2017-09-14 09:37:00)   来源: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1.部署推进情况。看是否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会精神,是否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部署;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是否有有特色、有亮点的自选动作。

2.制定学习计划的情况。一是党委(党组)、党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情况,看是否围绕4个学习专题和时间节点,每个专题细化了学习主题,看学习计划是否切实可行。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情况。三是基层党支部是否按照“一支部一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员主题活动日”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开展第一、第二专题学习的情况。重点看学了什么,采取什么方式开展学习,学习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走过场的现象。组织开展向廖俊波、程永林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好八届市委总体发展思路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4.落实“党员主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查看宣传栏,抽查相关会议记录和党员学习笔记等。

5.七一期间基层党组织开展“向党的生日献礼”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看是否制定活动安排、是否精心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参加、是否存在形式主义、是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要总结活动开展中有特色、有亮点的典型案例。各地于7月8日前,梳理总结所属党组织的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和典型案例报组织三科,同时做好相关图文资料整理以备检查(具体要求见《关于在全省党员中集中开展“向党的生日献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1.7月底前省委组织部要开展一次2016年以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的检查,各地要开展自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出现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7月15日前,要将自查情况报组织三科。中组部近期也将进行抽查,请各地各单位切实重视起来。

2.对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年度计划指导数,合理分配指标,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查看今年目前已发展的党员结构是否符合计划指导要求。发展对象结构是否合理。

3.抽查新发展党员档案、党委和支部会议记录,看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党委和支部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是否严格,是否做到了好中选优。(具体发展程序和材料要求见《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4.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的情况。培训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突出培训效果。

5.查看是否有专门的党员档案室,看党员档案是否有专人管理,管理是否规范。

6.查看是否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流动党员、党员和党组织基本信息台账,党员信息登记表是否填写规范、完整。

7.抽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中组部统一印发的《发展党员流程图》。

三、党费基数核定及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工作

1.抽查党委、党支部是否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鹰组字〔2017〕42号)要求,进行了收缴党费基数的重新核定,核定基数是否符合标准。

2.抽查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包括党员党费证、收缴党费登记簿、党费票据等,查看支部党员是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是否将收缴的党费及时上交上级党委。

3.市委直管党委是否制定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具体方案,方案要细致具体,要把使用项目、预算金额、审批程序、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监督检查等内容列入方案。使用方案是否提请同级党委(党组)审定。查看是否实行专账管理,要在党费账户中列出清理收缴党费专门科目,这笔党费收支情况均在这个科目中核算和反映。从目前各地上报的方案来看,贵溪的方案做得比较细致。

4.拨付给各地七一走访慰问金走访的对象,以及你们用留存的专项收缴党费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对象,都要建立帮扶对象的基本信息台账(姓名、性别、年龄、困难原因),7月15日前,报组织三科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5.抽查县(市、区)委组织部代本级党委管理党费的相关账目,看账目是否规范,党费的开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见鹰组字〔2017〕42号

四、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情况

对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中还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是否采取各种方式继续查找,对查找办法已经用尽的失联党员,是否按规定要求做出了组织处置工作。对没有取得联系党员已经予以自行脱党除名的,要逐一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查找联系方式是否都已穷尽,查找联系过程是否详细记录,处置程序是否规范完备。(见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鹰组字〔2017〕11号)

2.查看是否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台账,是否实行动态更新。

五、扎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六、学习贯彻《江西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赣发〔2017〕11号,6月1日印发)的情况。

七、落实“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情况

主要看基层党支部是否按照《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共产党员“政治生日”活动的通知》(鹰组字〔2017〕25号)中“六个一”( 即: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送上一张“政治生日”贺卡、赠送一份“政治生日”礼物、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开展一次承诺践诺活动)的要求抓好了落实。

八、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资金下发情况

主要抽查有帮扶对象的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供电公司、261大队、265大队),是否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帮扶资金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是否建立了帮扶对象台账,每年是否进行了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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