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鹰潭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市医鉴办(卫生学会办)工作职责
1、医鉴办
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专家库,并做好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和法院移交或委托的医疗事故争议案。
三、负责通知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并接收。
四、组织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编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五、组织召开鉴定会,并将鉴定结论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
六、负责接受来电来访咨询,认真做好解答咨询工作。
七、做好鉴定资料归档工作。
八、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和鉴定组专家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卫生学会办
一、贯彻实施党和政府有关医疗卫生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市属各医疗卫生一级学(协)会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我市医疗卫生学术活动计划的拟定,组织学术论文的征集、筛选、推荐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四、组织医疗卫生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咨询、科普宣传、科技扶贫工作。
五、组织开展市内外医疗卫生学术交流。
六、建立医疗卫生各类学会工作信息库、人才库。
七、负责市医学会的日常工作及其他各类医疗卫生学会的协调。
八、负责本科室业务工作档案的整理工作,并于次年二月底前交行办统一归档。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62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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