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地爱卫办
鹰潭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鹰爱卫发〔2017〕5号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爱卫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鹰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及黄热病等重点传染病,预防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一次以集中灭鼠、灭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药物供应
除“四害”药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由鹰潭市除“四害”防治中心(市交通路22号、原市卫生局一楼门卫室隔壁,联系电话:6222665)统一提供。市区及驻鹰单位所用除“四害”药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除“四害”防治中心购买(购置任务详见附件)。各单位所购除“四害”药品,一部分用于单位内部,另一部分要发放给职工、居民、村民等用于家庭消杀。
三、责任分工
1.市城管局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园、绿化广场、街心园地、绿化带、花圃、下水道、窨井和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投放杀灭工作;
2.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场馆、体育公园的投放杀灭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落实建筑工地的投放杀灭工作;
4.市房管局负责落实拆迁工地、物业小区等投放杀灭工作;
5.市人防办负责防空地洞的投放杀灭工作;
6.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文化娱乐场所的投放杀灭工作;
7.市农粮局负责落实粮库、粮站的投放杀灭工作;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餐饮店、大排挡、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经营销售单位等投放杀灭工作;
9.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公共场所等投放杀灭工作;
10.月湖区爱卫会负责落实区属各单位、居民区、小街小巷、里弄、城中村、社区等处投放杀灭工作;
11.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爱卫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分别负责落实本辖区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
12.各单位做好内部公共场地、办公楼院和家属区的投放杀灭工作。
四、防治措施
各地、各部门、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坚持贯彻“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原则,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以灭鼠灭蟑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车站、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弄堂)、公共场所、垃圾站(场)、建筑(拆迁)工地、小区、“五小”行业、食品生产和经销单位等环境卫生,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发挥乡镇、街道、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力量,充分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内外卫生大扫除,清扫房前屋后和周边环境卫生,彻底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四害”孳生。
在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如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宾馆、超市、饭店、餐饮店、KTV、小区等)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设置纱门、纱窗、风幕机,防鼠门、防鼠网、带盖垃圾容器等符合要求的防蝇、防蟑、防鼠设施,科学布设灭鼠毒饵盒,做好消杀前后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指导居民完善居家蚊蝇鼠蟑的防护设施,安装纱窗纱门,涂抹缝隙,堵塞鼠洞,远离病媒生物;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毒、高效的毒饵制剂,并对死鼠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杜绝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和对人畜造成意外伤害。 五、注意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除“四害”药物的管理,避免用药过度过滥,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严防人畜中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如发现违禁鼠药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附件:2017年春季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购置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