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计生指导考核科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鹰卫字〔2017〕61号
关于印发《2017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2017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附件
2017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
工 作 要 点
2017年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意见》,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升计划生育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我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继续组织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县(市、区)要组织学习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贯彻意见》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编写宣传提纲和宣传读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乡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政策培训,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切实增强组织保障能力。主动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引导群众自主安排、依法科学生育。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认真贯彻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增加的产假和生育津贴,协调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构建支持按政策生育的服务保障体系。
(三)完善领导小组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督促县、乡两级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一)落实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实行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提高生育登记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规范再生育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实行再生育审批网上申请和受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研究制定激励政策,让群众从生育登记中受益,鼓励群众自助办理生育登记。探索建立“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机制,推动基层着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提高生育登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力促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探索将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政策衔接的严肃性,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
(三)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按照国家、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组织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加强创建过程的调研指导。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国家、省开展“新国优”回头看活动,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引领示范,推动我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水平、上台阶。
三、进一步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一)稳定基层服务管理队伍。稳定和加强乡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执法监督、群众工作的网络和队伍,督促指导还未设立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县(区)尽快出台相应的举措,已设立的县(市、区)及时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明确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
(二)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政策、业务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筑牢网底,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精神,开展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培训。
四、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坚持督查考核制度。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重点,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启动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督查机制,组织开展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贯彻意见》落实情况的全面督查。坚持对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考核评估,深入推进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科学改革完善考核指标。严格按照省卫计委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出台与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高效可操作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完善考核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评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平性,促进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治理责任,推进卫生计生部门落实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县级督查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并移交市委组织部,作为对督查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建立计划生育约谈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和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继续坚持一票否决,严格兑现奖惩,指导督促县(市、区)落实一票否决制。
五、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监测机制,各县(市、区)要使用好出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出生信息、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等生育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加强对辖区内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巩固县乡村三级出生信息采集网络和出生人口信息比对机制,将基层入户采集、部门信息共享、信息专项核查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等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提升全员人口信息质量。深入开展基础信息专项核查,建立信息变更审批制度,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和监控,健全人口数据及时更新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计划生育信息化评估,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后进。
(三)大力推广计划生育服务系统。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启用江西省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的函》(赣卫指导便函〔2016〕1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广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全面实现计划生育网上办证,实现生育登记业务信息和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实时同步更新。树立信息引导服务的理念,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推送政策知识,提供预约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