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医管医药科
关于鹰潭市2017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的通报
(2017-12-03 14:07:00) 来源:委医政科
鹰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鹰卫字〔2017〕390号
关于鹰潭市2017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的通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培训办法〉的通知》(赣卫医字〔2014〕120号)文件要求,我委委托鹰潭市人民医院,并于2017年11月10在鹰潭市人民医院举办了2017年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执业医师;
(二)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调剂的药师;
(三)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与管理的其他人员。培训内容;
二、培训内容
(一)《麻醉、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培训课件》授课人:喻伟麟 鹰潭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二)《NCCN成人癌症疼痛指南(2016-2版)》授课人:危芬兰 鹰潭市人民医院肿瘤科,主治医师。
三、考核及结果
根据培训内容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了考核,我委全程进行了指导、监督、备案等工作。经培训、考核,各医疗机构对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见附件)应根据本机构岗位需要授予医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本通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