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关于 开展基层党建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09-14 09:34:00)   来源: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驻鹰各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共鹰潭市委《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意见》(鹰发〔2017〕9号)和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两化两统筹”的意见>的通知》(鹰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主业意识,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建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的总要求,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严督实查、形成常态全力推动“两化两统筹”和“一个体系”建设落地见效,确保“党建地图”规划的“蓝图”开花结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范围和内容

(一)具体范围

督查范围是党组织关系在鹰潭的各级党组织,包括党委(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

(二)主要内容

督查工作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 “第一责任人”,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务工作者履行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情况,包括对学习教育是否专门研究部署,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学习教育是否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常态化制度化是否落地生效等。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以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村级后备干部等为重点的基层队伍建设情况。

4.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围绕“五发展”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5.落实党内规章制度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情况;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代会年会制试点工作情况等。

6.落实党建基础保障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情况,落实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活动场所建设等 “三经费一场所”情况,落实“两新”组织经费和场所建设情况,落实“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等相关经费情况等。

7.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推进“党建地图”规划的基层党建示范带、示范区、示范点建设情况;以“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品牌建设情况;推进“六项基本”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全面推行村(社区)民主协商、“四议两公开”等情况;按要求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情况等;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8.深化党建带群团建设情况。坚持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等。

9.整改落实及兑现承诺情况。按照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相关承诺兑现情况;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10.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党建工作内容、形式、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创新,结合本地特点,选树先进典型情况;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情况。

11.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的基层党建其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委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第一督查组、第二督查组。

四、步骤与方法

(一)具体步骤

1.制定督查方案。年初,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督查前,每个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有关要求和内容,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包括督查时间安排、督查内容、督查方法、工作要求等。

2.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前,督查组长可以先与被督查单位沟通,确定督查工作具体事宜。也可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暗访

3.报告督查情况。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形成报告,并向市委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督查报告。必要时要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4.反馈督查意见。督查报告经审定后,由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党组织成员进行面对面通报反馈。通报采取季度、半年、全年的方式进行,也可随时通报。

5.督促整改落实。被通报党组织要按照通报整改要求,逐项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做到督查前认真自查、督查中积极配合、督查后迅速整改。

6.建立督查信息库。对每个基层党组织每次督查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信息库,把已经在督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次督查工作必内容。

(二)主要方法

督查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两种方式。日常督查主要是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的常规督查,一般是一季度督查一次;专项督查主要是对某项或某时间段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门督查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点: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被督查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

2.进行个别谈话。与被督查单位党组织书记、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或者被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

3.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开展民主测评。召集党员群众,对被督查党组织和党员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5.查阅有关资料。查阅调取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台账及其他相关资料。

6.实地查看情况。督查组对被督查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掌握具体情况。

7.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查被督查对象所属党组织,按照督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督查,也可采取暗访的形式。

及时与市督查领导小组对接沟通协作,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市督查领导小组对涉及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督查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实行督查组长负责制,督查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规定、坚守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鼓劲不泄劲,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健全保障机制,设立基层党建督查工作专项经费抽调参加督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工作。

(三)强化成果运用。督查情况(包括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市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发现涉及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经验总结。督查组要及时总结推广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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